高考理想网 · 助您考上理想学校!
当前位置:高考网 > 高考院校 > 招生章程 > 江西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介绍 > 

江西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介绍

2017-01-10来源:高考理想网手机版

江西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江西教育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五条 学院为公办成人本科高校,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六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确定普通招生章程及录取方案,认真落实和完成学院的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和高考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配合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及各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总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学费的收取标准依照江西省相关文件执行。江西教育学院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高职(高专)类专业  5000元/学年;江西教育学院赣南分院学费标准为:语文教育专业3100元/学年;数学教育专业3500元/学年;英语教育专业33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学院的住宿费:500-1000元/年。
第十六条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特困生持村、乡、县三级证明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邮编:330029
招生就业处电话:0791-8309940   8308730       传真:0791-8309940
学院网址:http://www.jxie.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西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江西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0年4月1日

高考理想网《江西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介绍》原文地址:http://www.gklx.net/gaokao/338346.html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江西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介绍】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 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Vip#gklx.net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尽快进行处理。

(三) 〖江西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介绍〗链接地址:http://www.gklx.net/gaokao/338346.html , 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保留本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