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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08年江苏省招生章程介绍

2017-01-10来源:高考理想网手机版

一、学校全称及校址

学校全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校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湖路118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3、报考我院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普通类: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4、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5、艺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计算录取分,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省控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6、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考试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以上。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13000/(待江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实行完全学分制收费)

住宿费:2000/学年

七、证书种类及颁发办法: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851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713日前

暑期咨询电话:0512-65669021713日后);咨询地点:苏州大学北校区文正学院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sdwz.cn

招生网址:http://zs.sdwz.cn(电信网)  http://202.195.143.200/zs(教育网)

九、其他须知:

1、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具体退费办法如下

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2、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3、浙江、安徽、福建的录取工作按当地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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