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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介绍

2017-01-10来源:高考理想网手机版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面向13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2100人,分布于18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njusttz.edu.cn)查询。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外考生无选科要求,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

4)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四、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普通类本科各专业13000/人·年。

2住宿费:1200/人·年。

3、奖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院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

六、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成立由纪检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86150088          真: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zsb.njusttz.edu.cn          编:225300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电子邮箱:zsb_njusttz@foxmail.com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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