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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介绍

2017-01-10来源:高考理想网手机版

2010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英文译名:Chongqing Real Estate College

第二条  办学地址

重庆大学

第三条  学院层次

高职专科(全日制),学制三年。

第四  学院教育部代码:12820

第五  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六条        毕业证书

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办学性质

学院由重庆高等教育老年工作者协会于一九八四年六月创办,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95号文》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专科层次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二〇〇五年六月由重庆新鸥鹏实业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具有学院法人资格。

第八条  办学特点

学院地处重庆大学城,规划用地450亩,一期校园占地200亩,拥有4.5万平方米教学楼、3.9万平方米的学生宿舍、学生食堂0.53万平方米。藏书量约20.31万册,教学用计算机750,语音室座位数120, 多媒体教室座位数2800个。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156人,专任教师74人,博士1人、硕士36人、本科100人,兼职教师总数9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6人,中级职称14人,双师型素质教师47人,同时还聘请了多名校外专家、学者担任学术顾问,常年指导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工作。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建设适应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特点,根据房地产行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需求,创新高职房地产专业教育体系,大力扶持特色学科,发展优势专业,扩大专业适应面,形成了合理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结构与布局,为毕业生就业奠定了专业基础。现设有房地产金融系、房地产研发系、房地产环境艺术系、房地产建设系、房地产营销系、房地产管理系、房地产建筑设备工程系和基础教育系8个教学系,设置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给排水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物业设施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资产评估与管理、营销与策划等20个适应房地产行业需求的专业。

学院非常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起了一支新型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充分依托投资方重庆新鸥鹏集团与原重庆建筑大学(现重庆大学B区)的深厚渊源,利用大学城“五个一体化”平台,形成与各高校房地产及相关专业师资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吸纳中国房地产协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和重庆市行业协会的专家和领导为客座教授,发挥他们在专业建设、科研、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挖掘社会优良教育资源,建设了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第九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学费在10000-13500/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住宿费标准为1000//生(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热水器、家具、风扇、电话、宽带网等)。

第十条  坚决执行“阳光招生”政策

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高招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

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并且无分数级差。

5、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并按省(市)招办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6、各专业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7、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分数级差。

8、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遵循苏教考招[2009]5号《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选测课目要求:“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专业的选测科目为“物理”,其他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历史兼招;另一门选测科目不做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为必测4C, 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三条  学院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

1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年、二等助学金2000/年、三等助学金1000/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3、我院还对贫困学生资助管理采取其它办法

1)、鸥鹏新生奖学金:为鼓励考生报考我校,凡普高生高考分数在本科最低控制线上;三校生高考分数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150分及以上,可获得1000-5000元的新生奖学金。

2)、重庆汇祥地产特殊荣誉奖: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市)级以上各类比赛获奖者,为学院争得了荣誉,可获得1000-5000元特殊荣誉奖。

3)、香港鼎云投资集团励志奖学金:凡我院在籍学生,思想素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者可获得500-5000元励志奖学金。

4)、贵州鸿宇世纪地产新秀奖:热爱祖国,热爱学院,遵纪守法,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学生道德高尚或才艺突出,在学院及社会具有良好影响。可获得5005000元奖励。

 

注:1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2、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招生联系方式:

话及传 真:023-65635515 023-65635535       

址:www.cqfdcxy.com              

招办电子邮箱:cqfdcxy@163.com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2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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