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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2017-01-10来源:高考理想网手机版

一、学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37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除学前教育专业限招女生外,其余专业男女招收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A、提前批、艺术类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B、上海市第三批(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进档我校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市考生:在当地相应的批次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7500/   

艺术类专业900010000/    

中外合作专业1200014000/

住宿费标准

1200/

分校:1000/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6103010 

(分校电话5952883769983005

十三、投诉电话

021661030135695825556958696

十四、院校网址

www.shxj.cn  (分校网址:www.sistma.com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助学贷款:每年每生6000元;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

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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