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理想网 · 助您考上理想学校!
当前位置:高考网 > 高考院校 > 招生章程 > 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介绍 > 

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介绍

2017-01-10来源:高考理想网手机版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结合浙江海洋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浙江海洋学院(院校代码:10340)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文学、医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和历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设有海洋科学、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经济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英语学等37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捕捞学、海洋生物学等硕士学位点。

第二条 学校现设海洋科学学院、渔业学院、海运学院、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食品与药学学院、医学院、数理与信息学院、石油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萧山科技学院、普陀科学技术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建有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22个科研机构;现有教职工1139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79名;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4400余名;现占地面积150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藏书13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500余万元。

第三条 依托浙江海洋学院教学资源优势,学校创建有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校本部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江海洋学院萧山科技学院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浙江海洋学院普陀科学技术学院位于舟山市普陀区。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并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六条 专业确定方法

根据学校生源及学生志愿情况确定专业。当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考生数多于计划数时,采用“专业级差”的方法,即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3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考生数少于计划数时,对于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考生,采用“专业清”,即根据其专业志愿优先安排专业;对于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采用“专业级差”的方法。

第七条 体检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

第八条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以招男生为主,轮机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特别设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录取普通本科英语专业的,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05分(含)以上;录取高职商务英语专业的,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

第九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档案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办理。

第三章 奖学金及资助

第十条 学校现设有王成海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奖、单项奖、优秀毕业生奖,获奖面为30%,目前年度最高奖学金额度为3500元。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社会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最高资助金额高达8000元,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局审批后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农学类、师范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费3600/学年。

2.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费3960/学年。

3.高职专业学费6000/学年。

4.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录取我校水产养殖、水产养殖技术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投诉和质疑。学校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邮编:316000

2.招生热线:0580-25500228180821(传真)

3.学校网址:http://www.zjou.edu.cnE-mailzsb@zjou.edu.cn

4.招生信息网:http://zs.zjou.edu.cn

高考理想网《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介绍》原文地址:http://www.gklx.net/gaokao/306695.html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介绍】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 本网未注明来源或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通过邮件的方式与本网联系。邮箱:Vip#gklx.net 我们将会在收到邮件后尽快进行处理。

(三) 〖浙江海洋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介绍〗链接地址:http://www.gklx.net/gaokao/306695.html , 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保留本站链接。